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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寒假领导带班、总值班安排附件2:2023年春季学期暑假期间各单位工作安排(持续更新中)
    2024/01/16
  • 全校各单位:期末考试是学校本科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保障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期末考试期间学校组织部分党政管理干部进行考场巡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巡视安排。各巡视组人员组成、巡视时间、巡视考区见《2023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党政管理干部考场巡视安排表》(附件1)。如因其他工作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巡视,请自行联系调换并提前告知。工作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6782345。二、巡视内容。考试过程中,巡视人员按考务人员提供的考场安排表巡视考场,重点检查考场设置及其周边环境、考生应考状态(含考生证件、备考准备、精神面貌等)、监考教师履职情况等,协助考务人员依法依规处理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考生违规作弊事件和其他各类突发事件。三、工作要求。请巡视人员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务室领取巡视材料,按照考试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巡视工作。巡视工作完成后,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场巡视记录表》,为改进完善考试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记录表》请交回考务室。各校区考务室设置:崂山校区考务室设在教学楼5区5308教室,鱼山校区考务室设在教学楼0102教室,
    2024/01/05
  • 全校师生员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为师生员工提供更高质量、更加便捷的安保服务,根据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按照“发案少、秩序好、校园稳定、师生满意”的建设目标,学校在四个校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了校园警务室,警务室包含综合业务服务厅、视频指挥室、信息研判室、调解室、备勤室等基本单元。高校警务室是公安机关派驻高校开展治安保卫工作,保障校园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的驻勤机构,是深化警务前移、警校协作的重要举措,是“平安高校”“智慧高校”等活动创建的重要平台,也是服务师生的重要窗口。青岛市公安局大力支持我校警务室建设,提供智慧公安业务一体机、警用器材等支持,对执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安保服务能力。经前期试运行,各校区警务室自2024年1月4日起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警务室工作业务范围校园警务室整合了学校保卫处、公安机关社区民警等安保力量,常年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为师生员工提供案件报警、困难求助、校园巡逻、应急处突等安保服务。各校区警务室日常业务范围如下。校区警务室业务内容办理时间崂山校区警务室1. 集体户籍业务办理、车辆校门通行授权、行人校门通行授权、集体活动备
    2024/01/04
  • 全校各单位: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办法》(海大党字〔2023〕93号)(以下简称《师德考核办法》)、《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海大人字〔2023〕41号)(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学校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和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学校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预聘期内的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按派遣方式管理的在职人员、在站全职科研博士后、全职在校工作的外籍(境外)教师。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二、考核内容1.师德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主要考察教职工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具体按照《师德考核办法》执行。2.年度考核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承担的其他重要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教职工在年度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按照分类评价原则,根据教职工岗位性质和职责不同,教学科研、党政管理、教学辅助、工勤技能等不同岗位人员的考核要素和侧重点有所不同
    2023/12/29
  • 全校各单位:为提高校级自然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校级科研基地”)建设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国海洋大学自主设置类自然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学校对存量校级科研基地进行优化整合,经过基地自评、二级单位评估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由校科研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审议,认定“极地海洋过程与全球海洋变化重点实验室”等21个依托二级单位建设的校级科研基地(附件1),“山东省地震局—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震监测与前沿技术联合研究中心”等4个校际、校地共建的校级科研基地(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中航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水下声感知技术联合实验室”等13个校企共建的校级科研基地(附件3),现公布认定名单。未列入上述名单的校内科研基地予以撤销,相关人员职务自然免去。按照“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动态调整”的原则,学校将对校级科研基地开展定期评估,规范建设与运行,支持滚动发展。特此通知。附件:1. 依托二级单位建设的校级科研基地名单2. 校际、校地共建的校级科研基地名单3. 校企共建的校级科研基地名单中国海洋大学 2023年12月28日
    2023/12/29
  •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外事工作信息化水平,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师生质效,国际处(港澳台办)组织开发了师生因公出国(境)新版审批系统,经过前期多轮内部测试与调试,现定于2024年1月2日开始上线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系统主要特点(一)审批流程更加优化将原来先团组后团员的“大小流程串联”模式,优化为“团组打包、一次性填写并行审批”模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二)填报界面更加友好实现基本信息数据的储存和提取功能,个人基本信息首次填写完善后永久保存;每次填报出访申请,系统自动抓取数据;个人信息备案表、公示表、因公出访任务批件、报销单等相关表单自动生成;填报过程中可分段保存。(三)服务更加便捷贴心系统可实现行前行后自动公示,重要节点短信温馨提示功能;审批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任务批件并加盖电子审批章,师生可根据需要自行下载、打印;出访后系统自动生成报销材料;个人以往出访信息、相关证照页和签证页等材料均可查询;可授权经办人填写出访信息等。二、试运行时间及有关安排2024年1月2日起,新申请的因公出国(境)任务须在新版系统中提交,进入审批程序。试运行期间,如出现可能影响出访任务的
    2023/12/29
  • 全校各单位:2024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坚守节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新征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和谋划落实,多措并举、传导压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纠“四风”树新风,毫不动摇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巩固作风建设成效,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头雁作用,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二、严明纪律要求要通过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以及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学习《戒尺(二)——党的十九大以来教育部直属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等形式,加强对干部师生的教育提醒,严明纪律要求,严格底线红线。坚决抵制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以及年底突击花钱搞“四风”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
    2023/12/28
  • 全校各单位: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海大人字〔2007〕117号)和《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实施细则》(海大人字〔2008〕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管理岗位职员职级晋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严格条件、客观评价、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注重单位考察、推荐,把真正德才兼备的人员推荐选拔出来。(二)高级职员的晋升,注重业绩能力和年功积累,主要面向年龄较大和任职时间较长的人员。二、报名人员范围学校在职专职党政管理干部。三、报名条件及要求(一)基本条件1. 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身心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2.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 晋升申报的任职年限为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的年限。4.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二)其他条件1. 五级职员任六级职员(或副处级管理干部)三年以上,男性53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的;任六级职员(或副处级管理干部)十年以上的。2. 六级职员任七级职员(
    2023/12/28
  • 全校各单位、相关教职工: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进入会议答辩评议阶段,为使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参评的各位老师和评审专家规划好日程安排,现将会评时间安排预通知如下: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4日,由各教学科研单位评聘委员会对本单位参评教师系列副教授及非教师系列中初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各非教师系列评聘委员会对本系列参评正高级职务人员进行评议推荐,对参评副高级职务人员和非教学科研单位参评中初级职务人员进行评审;学校辅导员系列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对参评副高级和中级职务的辅导员进行评审。各单位和各系列评审结果须于2024年1月4日前提交到学校。经学校研究,暂定于2024年1月11日—12日组织学校会评工作,1月11日下午安排教师系列“理科”“工科”“教学业绩突出”教授、正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实验师参评人员的答辩评议;1月12日下午安排教师系列“人文”“社科”“体育艺术”“思政课教师”教授、研究馆员和编审参评人员、思政与高教管理系列(不含辅导员)教授和副教授参评人员的答辩评议。请相关单位、参评教师、评审专家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如相关安排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12/27
  •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务评聘工作纪律,切实将师德考核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顺利开展,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1.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纪法规定,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提高师德践行能力。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以任何形式递送个人申报材料;严禁通过登门拜访、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形式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打招呼、说情、拉票等;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宴请评委或为评委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2. 各级各类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接
    2023/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