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校统一管理的部分派遣职工与派遣公司劳动合同期满,现就期满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人员范围在学校统一管理且合同期满的派遣人员,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二、工作程序(一)岗位设置论证1.学校全额或差额支付经费的派遣岗位。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合同期满的派遣岗位是否继续设置进行充分论证,经集体研究后提出是否继续设置该岗位的意见报人事处审批,岗位设置期限不超过3年。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研究进行批复。2.单位或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的派遣岗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设岗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合同期满的派遣岗位是否继续设置进行论证,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岗位设置期限不超过3年。(二)派遣职工期满考核1.到期派遣职工个人总结派遣职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派遣职工期满考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考核表)。2.单位考核(1)各单位须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小组一般由单位负责人、系所(科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考核工作小组对期满职工聘期内思想政治表现、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3
2019/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