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7年暑假将至,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院、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务必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假期期间仍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应向所在单位备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在教育教学和科研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实验室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制定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防护设施,落实安全措施。三、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违章用火、用电。因实验要求,需连续供电的设备要有专人值守。四、做好各类在用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五、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规范管理,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放射性”等学校集中管控化学品必须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
2017/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