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阅读: 9393 添加: 管理员

各学院(中心)及有关部门:

学校定于629-30日和721日分2批次为2018届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毕业生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全面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就业计划落实工作

学校按照学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bys.cn)最终落实的就业信息确定毕业生就业方案,离校毕业生(毕业去向为升学的毕业生和培养方式为单考的毕业生除外)统一领取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报到证。

毕业生就业方案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由毕业生本人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career.ouc.edu.cn//news/151073490647927402.html)和《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的有关要求办理。

按就业方案离校的毕业生,自离校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不去工作单位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服从安排、提出无理要求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学校不再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各学院(中心)要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实时更新就业相关信息。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尚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二、毕业生鉴定工作

毕业生鉴定是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总结评价。各学院(中心)要把毕业生鉴定作为毕业教育的重要环节,本着对毕业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对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全面、准确、公正的评价,要避免毕业生鉴定出现千人一面的现象。

三、毕业生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学院(中心)要组织毕业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结合毕业生的择业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诚信教育、爱校荣校教育等,引导广大毕业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坚决杜绝酗酒滋事、损坏公物、破坏团结等违纪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维护好离校期间正常的校园秩序,对毕业生的违纪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学院(中心)要根据《关于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海大学字〔201812号)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具体落实方案,科学组织实施,保证工作完满完成。

四、毕业生离校工作

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必办则办,能略则略”的原则,根据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简化毕业生离校手续,尽可能提供一站式服务和离校便利,切实保证毕业生稳定顺利地走向社会,做到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和谐离校。毕业生将于629-30日和721日分2批次集中办理离校,时间涉及休息日和假期,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离校工作时间节点,保证有关工作人员在岗在位,不折不扣做好自身工作。

五、毕业生离校系统使用

今年毕业生离校继续使用“离校系统”。毕业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my.ouc.edu.cn,选择离校系统图标点击进入系统。离校系统内可以查询自己的离校环节办理状态,及时了解各部门的离校公告和相关环节的办理办法等信息。毕业生离校后可登录http://lixiao.ouc.edu.cn,输入个人信息门户账号、密码后登录离校系统查询档案去向等相关信息。

未使用过信息门户的毕业生账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12-17位。

六、离校期间日程安排

614-21          集中教育

615-27          毕业鉴定

628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29-30          第一批次毕业生离校

721                  第二批次毕业生离校

                         

附件:

1.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工作安排

2.2018届毕业生档案整理与转寄工作安排

3.毕业生报到注意事项

 

中国海洋大学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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