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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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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报送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1-30来源: 字号:

    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的计划性,促进出国(境)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特提出以下要求:

    1.学校教职工、学生因公出国出境(合作研究、国际会议、培训、学习、业务交流、参赛演出和教育展览等)须提前1个学期报送计划。

    2.须离出发日期前2个月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另外,特将学校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1.各单位领导必须严格把关对出国(境)人员及材料进行审批。2.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国(境)必须持因公护照。

    3.严格按照审批时间、出访路线及目的地出访。

    4.须在回校1个月内提交团组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

    5.出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外事纪律,严守国家秘密。


    请对本单位拟在2015年春季学期(包括2015年暑假)出国(境)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出国(境)计划表》(见附件),于27日前报送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aichu@ouc.edu.cn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6782806


    附件:出国(境)计划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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