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相关博士后: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第一次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第一次青岛市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补贴)项目类别(一)流动站科研资助(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四)博士后安家补贴(五)博士后配偶生活补贴二、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一)流动站科研资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7月1日之后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并已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每年只能申领一次。流动站科研资助由学校统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各流动站需将申领所需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我处联系人邮箱。申领材料如下:1.博士后进站介绍信(或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打印的进站备案证明须来我处人事服务中心加盖公章);2.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须与提供介绍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同一人)。(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18年7月至2019年
2019/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