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及相关博士后: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见附件1)、《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次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第二次青岛市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补贴)项目类别(一)流动站科研资助(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四)博士后安家补贴二、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一)流动站科研资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7月1日之后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并已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每年只能申领一次。流动站科研资助由学校统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各学院需将申领所需材料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我处联系人邮箱。申领材料如下:1.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可自行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打印,须来我处人事服务中心加盖公章);2.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签字盖章版,须与提供进站备案证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同一人)。(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的生活及住
2019/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