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学院(重点实验室、中心)及相关博士后: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人社发〔2019〕3号,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次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项目类别(一)流动站科研资助;(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三)博士后安家补贴;(四)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二、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一)流动站科研资助流动站2021年8月之后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并已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流动站每年只能申领一次。流动站科研资助由学校统一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各流动站依托学院须在学校通知的截止日期前将申领所需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我处联系人邮箱。申领材料如下:1.博士后进站备案证明(可自行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打印,须来我处人事服务中心加盖公章);2.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签字盖章版,须与提供进站备案证明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同一人)。(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在站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人每月5000
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