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切实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中国海洋大学面向社会选聘创新创业指导老师,组建“海创”导师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聘范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有3年以上创业经历的人士;2.有丰富企业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3.高等院校(含本校)、科研院所中有适合学生群体可转化成果的专家学者;4.机关事业单位(含本校)中熟悉创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5.社会服务机构或个人(律师、会计师、培训师、咨询师等)具有创新创业指导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二、选聘
2015/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