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2号)精神,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作品。一、活动主题“守规矩•倡廉洁•扬正气——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二、活动对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三、作品类型表演艺术类、书画摄影类、艺术设计类、网络新媒体类4个大类。四、报送要求(一)作品要求1、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1)歌舞类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
201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