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公益类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人员须为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且聘期能够覆盖项目执行期。2、项目研究方向符合《山东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要求。重点支持行业共性、民生公益、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原则上允许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的,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申报2017年度省基金的人员不得申报此专项。4、上年度到期项目验收率低于80%的申报单位,实行限额申报,以2016年申报项目数为基数按验收比例确定2017年申报项目数量。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须按期验收,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并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科技报告,项目起始时间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6、此专项支持力度在20万左右。二、支持方式1、省财政科技资金将采取事前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立项项目予以支持。2、项目立项后,批复省拨经费低于申请省拨经费的原则上由申请单位自筹补足,自动生成的任务书指标不得调整。三
2017/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