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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 学部、各学院(中心):为拓展学生专业和学术视野,促进海峡两岸高校交流与合作,根据学校与台湾友好学校的合作协议,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全日制在校生赴台湾高校交换培养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范围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22级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二、交流时间2023年秋季学期(2023年9月-2024年1月)三、选拔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思想品德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2.学习成绩良好,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课程。3.学籍所在专业与申报学校已设置专业相同或相近。4.在校期间,未参加过其他公派免学费交流学习项目。5.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重点选拔综合能力强,富有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有能力、有意愿为海峡两岸青年交流做出贡献的同学。6.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按当地消费水平每月约人民币2500-3500元)、保险及其他杂费。四、选派名额1. 台湾政治大学:2人(限本科生)2. 台湾清华大学:2人(本科硕士均可申请)3. 台湾海洋大学:2人(本科硕士均可申请)4. 台湾中山大学:5人(本科硕士
    2023/03/17
  • 全校师生:为更好地满足师生的文献信息需求,做好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工作,现邀请师生参加2023年3月6日—10日举办的2023全联书业商会馆配商分会春季线上图采会,本届图采会将展示数百家出版社单位全品种图书,数十万种中文新书。凡我校师生请登录线上书展网址https://d.cxstar.com,使用统一账号ZGHY2158登录,将所需图书添加到“我的购物车”即可。图书馆将根据馆藏建设原则查重审核后统一采购,图书到馆经分编加工上架后供全校师生借阅。欢迎您积极参与活动选订心仪的图书。联系人:温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6782655附件:线上选购图书操作说明图书馆 2023年3月3日
    2023/03/0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2023年3月1日开始,请按照税务部门公告要求及时办理。有关安排及说明如下:一、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二、办理方式(一)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二)也可通过邮寄申报等其他方式办理。三、提醒事项(一)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办理汇算申报时,特别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在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后,您可以通过比较“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不同计税方式产生的应补/退税额,选择适合您的一种即可。(二)注意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您已填报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请对系统自动带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对。如果数据有误,请先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再进行汇算操作。(三)预约办理服务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有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四)其他说明1.关于年度汇算的内容、无需/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可享受的税前扣除、申报信息
    2023/03/02
  • 各有关单位、有关科研人员:为提高科研服务质量和管理信息化水平,学校开发建设了全新的“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该平台接入学校信息门户,与财务处、人事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图书馆等部门实现业务协同,提供项目申报、合同签审、经费认领、项目入账等一站式个人科研服务,实现预算填报、预算变更、经费结转等业务的跨部门线上办理,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加及时、便捷的服务。经前期调试和历史数据迁移,平台已具备上线条件,拟于2023年3月1日起上线运行。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1.“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统一平台统一入口,面向全校科研人员开放。系统访问方式:登录学校信息门户(my.ouc.edu.cn),在右侧列表中选择“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入;2.自“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上线起,原科研信息管理系统停止办理业务。科研文印申请使用学校印信申请系统,在一网通平台中选择“学校印信申请”进行办理。3.系统操作说明(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用户手册。(2)微信搜索“海大i科研”微信服务号,关注并查看视频操作指南;或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快捷通道-常用下载中,下载视频操作指南。4、咨询联系方式科学技术处:陈老师66782610;孙老师667
    2023/03/01
  • 全校各单位:期末考试是学校本科课程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期末考试期间学校组织部分党政管理干部进行考场巡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巡视组人员组成、巡视时间、巡视考区见《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党政管理干部考场巡视安排表》(附件1),如因其他工作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巡视请自行联系调换并提前告知,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6782345。二、考试开始前15分钟,巡视人员到达考务室领取巡视材料。崂山校区考务室设在教学楼5区5308教室,鱼山校区考务室设在1号教学楼0102教室,西海岸校区考务室设在学习综合体南楼南105/104教室。三、考试过程中,巡视人员按考务人员提供的考场安排表巡视考场,重点检查考场设置及其周边环境、考生应考状态(含考生证件、备考准备、精神面貌等)、监考教师履职情况等,协助考务人员依法依规处理考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考生违规作弊事件和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四、巡视结束后,如实记录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政管理干部考场巡视记录表》(附件2)。附件:1.2022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期末考试党政管
    2023/03/01
  • 各相关二级单位、校级科研基地:科研基地在科技创新、学科建设、办学能力建设及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日益凸显。为规范和加强学校科研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根据《中国海洋大学自主设置类自然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2)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当前科研基地管理工作现状,学校现开展现有校级自然科学研究基地(下称校级科研基地)梳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指校级科研基地,系经学校正式发文批准成立的非政府主导、非独立运行(不按二级单位管理)的自然科学研究基地(科研实验室、研究中心、研究所、研究院、工程中心等)。受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专项经费支持的筹建实验室亦在此序列。二、请各校级科研基地(特别是成立时间较早的各类基地)将基地成立及运行情况报送依托单位,请二级单位对依托本单位建设的各类校级科研基地进行系统全面梳理汇总,填写《校级科研基地汇总表》(附件1),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uanning@ouc.edu.cn,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行远楼409房间。请各二级单位、校级科研基地高度重视,应报尽报、如实申报。此次未申报的校内科研基地将不能参加后续的评估,将
    2023/02/28
  • 学部、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及相关博士后:根据青岛市《关于印发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第一批博士后资助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审核发放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项目类别(一)流动站科研资助;(二)博士后生活资助;(三)博士后聚青资助;(四)博士后项目资助。二、申领条件及申领流程(一)流动站科研资助各流动站在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招收一名及以上博士后并已组织开题的,给予5万元流动站科研资助。申领流程:请各流动站依托单位(多个二级单位共用流动站的,由设站主体二级单位负责提交相关资料)选取一名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招收的博士后,填写附件1后连同该名博士后的签字盖章版开题报告扫描件于学校通知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liranran@ouc.edu.cn。学校审核后统一在系统中提交至青岛市人社局。(二)博士后生活资助2022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站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后(不含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博士后),按照每月7000元标准发放;符合青人社发〔2022〕7号文件加发激励生活资助条件的,每
    2023/02/16
  • 全校各单位: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现就“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政治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至关重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关于“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要求,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深入纠治“四风”问题要重点关注违规吃喝、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严防违纪问题。要高度重视通过快递收送礼品、收送电子红包、在隐蔽场所吃喝等隐形变异问题,精准防治、深入纠治,加固作风建设堤坝。要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三公”经费等支
    2022/12/30
  •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务评聘工作纪律,切实将师德考核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顺利开展,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1.申请人应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校规校纪,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提高师德践行能力。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以任何形式递送个人申报材料;严禁通过登门拜访、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形式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打招呼、说情、拉票等;严禁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宴请评委或为评委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2.各级各类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保密纪律。严禁接受申请人
    2022/12/14
  • 全校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计划性,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送要求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出访应列入年度计划,于出访前一年的12月底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次年6月份可进行一次补报。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团组出访。另根据要求,师生线上参加外方主办的国际会议等也需参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方式管理,故本次计划的征集也需包含线上国际会议。请各单位按以下分类报送任务计划:1.工作访问:主要指教职工出国(境)执行一般性校际或科研院所间工作访问交流等任务;2.学术交流:主要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凡计划申请学校经费的,须在计划表中标注,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纳入年度计划中。二、报送方式请以学部、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职能部处为单位进行统计,填写附件中《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度出国(境)计划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到行远
    2022/12/06
  • 全校各单位:学校定于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22日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请各单位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师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师德考核办法》)、《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年度考核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学校在职的事业编制人员;预聘期内的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按派遣方式管理的在职人员;在站全职科研博士后;全职在校工作的外籍(境外)教师。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二、考核内容1.师德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主要考察教职工在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具体按照《师德考核办法》执行。2.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按照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原则,教学科研、教学辅助、党政管理、工勤等不同岗位人员考核的侧重点要有所不同。具体按照《年度考核办法》执
    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