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代会“打造服务社会的海大经验”战略部署,结合《中国海洋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处现继续开展可转化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技术成熟度第4级至第10级的科技成果,重点收集第6级至第9级的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见附表)
注意:已在2019版科技成果汇编中的项目,也请将更新后的材料再次报送。
三、征集方式
请相关专家填写附件发送给联系人邮箱,并加入企业微信群。(4月份已经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四、后续安排
1. 更新科技成果汇编,印刷成册用于宣传;
2. 筛选出一定数量的优质成果,重点跟踪服务,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包括但不限于精编宣传材料、组织成果发布、推荐参加国家、省市等各级对接活动等;
3. 学校探索以专项资金扶持的形式助力部分科技成果进一步开发、中试、产业化等;
4. 学校争取邀请省科创资金以作价投资的形式开展重点合作;
5. 后续支持政策将重点向成果汇编内科技成果倾斜。
联系人:袁宇
联系方式:66782625,yuanyu@ou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可转化科技成果征集表
2. 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