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工会会员"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11-21 阅读: 3653 次 添加: 管理员 |
各部门工会: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金、慰问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校工会将于近期启动2018年度工会会员“爱心基金”和“困难补助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爱心基金:在职及离退休工会会员。 2.困难补助金:在职工会会员。 二、申报流程 1.爱心基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提出申报,由工会会员所属部门组织(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分属所在部门工会和离退休工作处)帮助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爱心基金补助申报表》(见附件1),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 2.困难补助金:原则上须由工会会员本人提出申报,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金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属部门工会审核。 3.各部门工会要认真了解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情况(双职工家庭从女方单位申报),并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报者的材料初审、公示后,按照困难程度填写《统计表》(见附件3)。 4.以上纸质材料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2月3日(周一)前报至工会办公室(行远楼542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onghui@ouc.edu.cn。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在本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统筹安排,切实把此次活动落到实处,把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传达到每位有困难的工会会员。 2.各部门工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困难工会会员档案,为今后工作奠定基础。 3.根据《青岛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会会员家庭,不在申报范围: ①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 ②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③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④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
附件: 联系人:于鑫 联系电话:66782079
校工会 2018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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