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8-17 阅读: 21693 次 添加: 管理员 |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财政部《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财综[2017]3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财办综〔2017〕7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办事效率,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工作目标,我校启动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当前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部署和学生收费管理系统衔接与测试等工作已经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财政电子票据种类 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二、财政电子票据启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包含学费、住宿费)以电子票据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在此之前已交费但未开具票据的参照执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电子化管理为主,根据用户需要可选择是否开具纸质票据。 三、财政电子票据的发放方式及查询途径 用户交费成功后,系统将以短信、邮件(其一或同时均可)方式发送通知。收到通知后,用户可以登录财政部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pjcy.mof.gov.cn/),录入短信/邮件通知中的票据信息进行查验后,自行下载或打印电子票据。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员工及使用中国海洋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pay.ouc.edu.cn/,以下简称“支付平台”)的社会用户成功交费后,系统自动开具电子票据。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平台进行查询、下载及打印。 通过学校委托银行代扣交费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在代扣成功的次日可登录支付平台查询、下载及打印电子票据。 支付平台查询、下载及打印财政电子票据的步骤:登录支付平台,点击“交易查询”下的“已交费信息”页面后,单击“票据查询”一栏下的图标,即可显示电子票据并可根据需要点击”打印”或者“保存”。
四、友情提示 1.本次针对成功交费学生(包含支付平台交费及委托银行代扣)以邮件通知为主、短信通知为辅,即所有成功交费的学生均可通过网络与信息中心为本人开通的工作邮箱(邮箱使用方法详见附件中的通知)收取“电子票据”邮件,部分已登记手机号码的2018级新生可同时收到短信通知。请各位同学8月19日后查收邮件。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电子票据可作为学生交费凭据,请各教学单位据此配合完成在校学生新学年报到注册工作。 财务处 2018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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