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
全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厅函〔2018〕3号),学校拟组织2018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四)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五)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六)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七)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八)在其他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指标 按教育部通知,我校推荐指标为3人。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推荐指标。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材料,评议遴选推荐人选,于5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送人事处(行远楼422室),并将电子版发至wangyulong@ouc.edu.cn。申报两人以上的请对申报人进行排序。 (三)学校审议 学校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 请学校推荐人选下载安装人社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附件3),按填写说明填报并打印《政府特贴情况表》,并通过系统生成后缀为RPU的数据库文件。 请于5月25日前将《政府特贴情况表》一式1份送人事处,并将RPU数据库文件发至wangyulong@ouc.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王宇龙 66782689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8年5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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