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1-17 阅读: 3445 次 添加: guanli03 |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7〕43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2),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具有中国国籍,长期在我省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各行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均在推荐选拔范围。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入选其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后没有取得新的重大贡献的人员,已获得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 二、推荐选拔条件 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拔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好中选优。推荐选拔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推荐。推荐的人选中,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不兼任任何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的人选不得低于推荐人选总数的50%。 三、推荐选拔数量 按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须有45周岁以下人选)。 四、推荐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请申报人填写《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 各单位审核上述一览表,评议遴选推荐人选,并于11月22日前将申报人的《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送人事处(行远楼418室),电子版发至:lzb@ouc.edu.cn。推荐两人及以上的请排序。 3.学校评议 学校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五、材料要求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请学校推荐人选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网址:http://124.128.251.110:8185/ww/wh_login.html),按申报遴选系统操作指南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样表)请参阅附件4。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李召斌 电 话:66782519
附件: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推荐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4: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登记表(样表).docx
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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