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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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3 阅读: 3597 次 添加: guanli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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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教师: 为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协商,拟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拟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选拔,申请各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教师。 二、培训安排 1、入学测试 时间:2017年7月23日(周日)上午8:30-11:00 将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是否能入学并进行分班,外语程度达不到高级班入学标准的学员不允许参加该高级班培训。 地点届时通知。 2、三阶段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7年7月24日—8月12日,总计:140课时 上午:第一、二节8:30-10:00,第三、四节 10:15-11:45 下午:第五、六节13:30-15:00,第七、八节 15:10-16:40 注:8月4日休息一天。 第二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017年11月,每周末利用一天集中学习。 总计:80课时 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第三阶段(上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报到时间:2017年12月3日(周日) 培训时间:2017年12月4日—2017年12月22日,总计:80课时 注:周一至周六上课,周日休息。 三阶段学习总计课时:300课时,包含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四门课程。 三、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考。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统考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根据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结业考试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二)学员要求 1、被录取学员须按照培训部要求完成相关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规定参加培训。 2、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者(缺课达到30课时),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四、培训费用 学费6500元/人(含教材、资料),学费先由参加培训的教师个人支付,对于取得考试合格证且在合格证有效期内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学校将报销全部学费。 交款方式: 1、学费采用转账方式;第三阶段住宿费报到时在住宿地点直接支付。 2、转账汇款:(请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名称、学员姓名及款项<培训部学费>,转账凭证请拍照保存以便核实。) 户名:东北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账号:160401404399 转账时间:2017年7月23日-25日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培训者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并于6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yf@o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字样。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周益锋 联系电话:66782526 http://pxb.ne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网址)
人事处 2017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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