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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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07 阅读: 1344 次 添加: guanli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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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相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组织参加此次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共计3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老师可免试《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 (二)考试地点 青岛大学。 (三)考试时间
(四)补考安排 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时间安排如下: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相关老师在报名时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老师须在2017年3月15日至22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7年3月23日至30日通过“系统”对报考老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3.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相关老师于2017年4月6日至8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提交补考申请。2017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老师须在2017年4月24日至28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7年5月2日至5日通过“系统”对需要补考的老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补考报名表,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3.网上打印准考证。需要补考的老师请于2017年5月11日至13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成绩及使用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相关老师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老师,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鲍泽峰 联系电话:66782526 人事处 2017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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