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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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22 阅读: 7412 次 添加: guanli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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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为方便您顺利完成2016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所掌握的扣缴信息,已为您预填写了12万自行申报表,您只需要审核、确认或修改,进行保存、提交,即可轻松完成12万自行申报。 为了保护您的信息安全,避免网上泄露您的有关涉税信息,请先进行实名认证,只有通过了实名认证,才可以查看填有您收入信息、缴税信息的申报表。 请您务必于2017年3月31日以前,登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网上办税厅(网址:http://etax.qdds.gov.cn)进行申报,履行法律赋予的申报义务,您的申报记录将作为今后为您建立纳税诚信档案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的罚款和滞纳金由本人负责。 为帮助您顺利实现纳税申报,请仔细阅读《 友情提示:根据税务局统计,我校90%以上的教职工达到了12万申报要求。为避免最后期限申报人员众多,申报渠道堵塞,导致不能按时申报的结果,请达到申报标准的教职工争取2017年2月底前完成申报。
财务处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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