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推荐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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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30 阅读: 1119 次 添加: manag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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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鲁高工委通字(2015)49号)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主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院(系)、分党委、党支部、团委(团支部)。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从事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共青团干部、专兼职辅导员(参加第六届全省高校十佳和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教师不再参评)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措施、有检查,成效明显。 2、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配备齐全,遵循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紧密联系实际,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总结了丰富经验。 4、坚持解放思想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重视加强师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开展辅导员家访活动,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5、坚持与时俱进,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手段、方法和机制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自觉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2、熟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 3、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 5、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学习研究运用新媒体技术,自觉提高网宣能力。 三、有关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党委各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3-4名先进个人。 2、推荐名单以邮件方式于11月4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ouc.edu.cn,联系人:梁老师。
党委宣传部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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