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17]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现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非教学岗位但仍承担部分教学工作的人员(以教务处排课为准);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其中高校医务所人员上大学生心理健康课人员、图书馆人员上信息检索课人员由于均属高校的教辅人员,不能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报名人员的身份条件,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经所在单位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职在岗现任或拟聘为高等学校教师的人员。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在校学习期间系统地学习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2.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由受委托高校或省统一面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高等学校聘任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4项中规定的条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所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只需具备上述条件中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第3、4项中规定的条件。
三、认定程序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除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者外,申请人员须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并成绩合格,取得《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员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各单位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办法及标准(试行)》的要求自行组织面试工作。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学习期间缺少毕业教学实习合格成绩的,须参加面试。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面试。
(三)体检
取得《合格证》且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员和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特许条款的申请人员,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格检查。
(四)本人申请
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合格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五)资格审查
人事处对各单位报送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将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六)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后,为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时间安排
5月25日至6月1日,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人事处对申请人员网上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人员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单位自行组织面试。
5月25日至6月20日,请申请人员持《山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崂山校区:周二、周四上午8:00-11:00,空腹抽血需在8:00-9:00。
鱼山校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空腹抽血需在8:00-9:00。
6月21日至6月28日,各单位将申请人员的相关材料(附件1)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五、教师资格证书换发补发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1寸证件照片一张。
3.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工作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时间。
六、其他要求
1.申请人到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www.jszg.edu.cn/)实行网上报名,请务必认真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填写说明(附件2)。申请人注册个人账户,并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务必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杜绝因数据录入有误导致的证书打印错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3),报名后方可参加资格认定。
2.注册信息时,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山东省,认定机构选择山东省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中国海洋大学,任教学科选择到一级学科下三级目录中所对应的任教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原则上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情况”栏,岗前培训合格者填写“合格”。“普通话水平”一栏中,须填写测试等级。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在以上两栏填写“免测”。
5.《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4—9项要求所在单位党总支书记填写并签名盖章。
6.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加强材料审核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如发现有违反政策规定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认定的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的工作时限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保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鲍泽峰
联系电话:0532-66782526
E-mail:baozefeng@ouc.edu.cn
材料报送地点:人事处人事服务中心(行远楼424房间)
人事处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