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订阅“青岛市教育局”和“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加强对省市教育动态的关注和了解。
关注方式如下:
搜索公众订阅号(山东教育发布、青岛市教育局)加关注,或者扫描订阅号的二维码加关注(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教育发布“和”青岛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介绍.docx
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6-22浏览次数:3468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师生订阅“青岛市教育局”和“山东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加强对省市教育动态的关注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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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