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6 阅读: 2732 添加: 管理员

学部、各学院(重点实验室)、在站博士后及博士研究生: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8号)要求,现将学校2022年度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4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

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2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拟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拟定初步研究计划)。

3.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20213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之前未申报过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211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4.199011日(含)后出生。

5.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6.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有关人员可关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8.未入选过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引进项目)。如入选过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须在申请表格中注明。

9.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网上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申请书。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生成(模板见附件1),自行生成无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可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供扫描件。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扫描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后上传扫描件。模板见附件2、3

申请人需于2022228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完毕(需提前与拟合作的导师联系拟定初步研究计划,完善申报材料),同时将上述一套申请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校内各二级单位综合办公室。

2.各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学校,并将推荐人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232日前报送至学校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远楼422房间)。

3.学校研究后择优推荐。

三、“博新计划”入选者相关支持政策

(一)学校对“博新计划”入选者的国家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与学校的薪酬待遇叠加支持。其中40万元的博士后日常经费从“博新计划”入选者办理进站手续起按月计发,核发24个月;20万元的博士后科学基金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第21条的开支范围列支,不限定各项费用的支出额度;3万元的国际交流经费原则上用于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参加国际会议或与国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短期科研合作。

(二)学校另为“博新计划”入选者提供21万的基础年薪和入选“博新计划”奖励,对在站期间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每年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绩效奖励。“博新计划”入选者还可享受校内二级单位和合作导师提供的相关科研经费和绩效奖励。

(三)学校在科研工作条件、住房等方面设有相关配套政策,按照相关政策为“博新计划”入选者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博新计划”入选者博士后出站后满足相关条件的支持申报学校的人才工程等相关岗位,出站后留在青岛工作的,享受青岛市的25万元留青安家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时间安排。此次“博新计划”3月份开展通讯评审,5月份组织会议评审,5月底前,公布获选结果。学校会及时做好后续评审的通知等相关工作。

(二)评审方式。“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今年会议评审采用答辩方式,评审指标见附件4

(三)学校鼓励合作导师吸引招收优秀博士毕业生申请“博新计划”。根据国家博管办要求,申请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且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40%。

(四)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杜老师、胡老师

  话:0532-66782689

  箱:dhk@ouc.edu.cn、hubokai@ouc.edu.cn


附件: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2.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4.专家评审指标


事处   

202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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