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计划性,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批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的出访应列入年度计划,于出访前一年的12月底前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次年6月份可进行一次补报。
请各单位按以下分类报送任务计划:1.工作访问:主要指教职工出国(境)执行一般性校际或科研院所间工作访问交流等任务;2.学术交流:主要指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凡计划申请学校经费的,须在计划表中标注,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纳入年度计划中。
另根据国家最新要求,师生线上参加外方主办的国际会议等也需参照因公临时出国(境)方式管理,故本次计划的征集也需包含线上部分。
二、报送方式
请以学院(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职能部处为单位进行统计,填写附件中《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度出国(境)计划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到行远楼361室,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luyao@ouc.edu.cn。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66782806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事务办公室
台湾事务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