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18年11月8日《关于编报2019年校内执行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已于2018年11月21日前上报了专项预算经费需求,财务处11月底前分解了任务。根据《中国海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请项目分管部门对其分管的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并将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的专项预算于3月20日前提交财务处,财务处汇总上报2019年专项预算。逾期未申报的,不再受理。
另:2019年基本预算方案已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通过,财务处已于开学前下达至各单位。凡基本预算批复(学生事务、常规专用等报销时需提交预算书的经费)与预算申报有差异的,请在一周内重新报送预算书。
联系人:王慧
电话:66786632
财务处
2019年3月7日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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