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妇委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研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2017 年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参评成果须为在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的调研调查报告、方案、建议等,虽未公开发表,亦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成果须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表发布。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有关部门的采纳意见、转发文件或成果鉴定的时间为准;著作类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
(三)列为国家、省部级的重点科研项目,其阶段性成果不参评;通俗读物、论文集、译著、工具书、教科书等不参评。
二、评选标准
参评成果分综合类、学生教育管理类和思政课教育教学类进行申报评选。综合类重点围绕高校思想理论建设、文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三全”育人体系建设等;学生教育管理类重点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思政课教育教学类重点围绕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等。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
(二)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密切联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主题明确,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且具有原创性。
三、奖项及评选通报
本次评选各类成果均设一、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经公示后进行通报。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登记,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和推荐。由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经公示后进行通报。学校推荐至省里的成果不论是否获奖,一经申报,概不退还。一个作者(排序相同的集体作者、课题组等)只限申报一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不能以个人申报,应以合作者(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已出齐的多卷本科研成果作为一个整体参评。
请参评者于2018年11月19日(周一)前将参评成果及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xylbh@ouc.edu.cn,同时提交每项参评成果及申报表各1式3份(其中须含原件1份),以书面形式报送党委宣传部(行远楼504房间),联系电话:66782734,联系人:张晓燕,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2017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其中,“个人承诺”一栏,请申报老师亲笔签名)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