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东升课程教学卓越奖”实施办法(试行)》(海大人字〔2016〕21号)及相关协议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课程教学卓越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等奖2人,每人2万元;二等奖6人,每人1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
2.在中国海洋大学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计算至2018年9月30日),课程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的45周岁(含)以下的教师(年龄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3.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近五年(2013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系统讲授过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2门(含)以上。
4.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课堂教学效果好。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下述“以上”均含本数):
(1)参加过学校组织的课程教学评估,成绩为良好以上。其中,申请一等奖者课程教学评估结果须为优秀。
(2)近三年(2015年10月1日-2018年9月30日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参与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工作,曾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
申报推荐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申报人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东升课程教学卓越奖”申报推荐表》(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2)由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等单位提名推荐。
各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推荐2人的须排序。近三年来获得过本奖项者原则上不再推荐;近三年来发生教学事故或受各类纪律处分者不得推荐。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由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3.学校公示
对拟获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学校批准后通报捐赠人。
4.表彰奖励
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会同捐赠人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材料报送
1.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中国海洋大学“东升课程教学卓越奖”申报推荐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于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人事处综合科(行远楼418房间),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压缩并命名为“学院名称-东升课程教学卓越奖申报推荐材料”发送至kongfanliang@ouc.edu.cn。
2.推荐方式为“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等单位提名推荐”的,由提名推荐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要求同上。
五、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办公室
联系人:谢瑞堂 孔凡亮
联系电话:66782517、66782838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东升课程教学卓越奖”实施办法(试行).PDF
人事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