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提高维修效率,切实提升修缮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师生,确保学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深化后勤改革方案》(海大党字〔2018〕38号)和《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常委会决议通知》(2018—43)文件精神,现就学校修缮工作,对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基本建设处
1. 负责全校各单位申报的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的大型维修改造项目,以及每年11月底各单位申报的学校自筹资金专项维修项目的管理、审批工作。
2. 负责符合《中国海洋大学修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各单位的小型维修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后勤保障处
1. 负责除第一条第1项之外的日常零星维修、应急抢修项目。
此项报修渠道:后勤服务一号通电话66781000、数字后勤服务大厅网站http://hqsz.ouc.edu.cn/、中国海洋大学后勤集团微信公众号haidahouqin、“移动后勤”APP、教学楼6区后勤服务实体大厅。
2. 负责包含空调和电力加热器申请等审批项目在内的其他审批项目。
基本建设处
后勤保障处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