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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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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8-24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字号: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优质网络文化内容供给,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发挥网络育人功能。

    二、活动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均可自愿免费参加。

    三、作品征集

    本次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三类作品,具体征集要求参见《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要求》(附件1)和《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创作选题指南》(附件2)。所有作品须为201781日至活动提交截止日期间创作的作品。作品征集时间为2018825日至2018920日。

    四、作品推荐

    (一)个人(团队)自荐

    每人(组)可按照要求自荐每类作品1件,自荐作品需统一参加初选。拟参加自荐的老师需单独报送作品,具体报送要求及方式如下:http://ulive.univs.cn/event/event/template/columnShow/353/4536.shtml 。

    (二)学校推荐

    学校推荐作品可直接进入复选环节。拟参加学校推荐的老师需填写《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附件3)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附件4),连同作品于920日前发送至邮箱oucwlzp@163.com

    所有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微”作品、优秀工作案例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推荐辅助材料(主要是指佐证作品影响力的材料,包括转发及引用率、领导批示、成果鉴定、专家推荐信等),并由作品所在学校网络文化建设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材料严禁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推选展示资格,并通报相关学校党委。

    五、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峰          联系方式:66782791

     

    附件:

    1: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要求

    2: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创作选题指南

    3: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

    4:第三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8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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