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海大公告

  • 首页  海大公告
  • 关于申报2018年夏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 校内“四助”岗位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6-25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字号:

    全校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夏秋季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校内四助工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0768号)规定,现将校内四助岗位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助”岗位工作要求

    1.岗位设置

    各单位要以“育人”为出发点设置岗位,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设置有利于提升学生素质、锻炼学生能力的岗位,推进资助育人。岗位要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固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个岗位每周工作不超过8小时,月平均上岗不超过3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2.工作时间

    2018年夏秋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8910日-1231日,2019年春季学期工作时间为201934日-615日。

    二、“四助”岗位申请、审批

    岗位申请、审批,继续采用网上与书面同时进行的方式。

    1.网上申请

    1)登录:点击http://xgzx.ouc.edu.cn进入学工在线登录界面登录或通过学校主页信息门户进入学工在线系统。

    2)申请:登录后点击学生资助”-“勤工助学进入单位信息栏,更新各单位信息。点击岗位申报-“新增按钮,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工作开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89月,持续时间为10个月,每周工作时间8小时。单位通过学工在线系统发布招聘信息,可根据岗位需要在岗位申报页面外网发布及申请条件部分填写限制申请条件。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并申报岗位按钮即可。

    2.书面申请

    各单位根据网上申请岗位情况,如实详细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校内“四助”岗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于73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行远楼307房间)。

    3.审批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和各单位的需求对各单位申报岗位进行审批。

    三、学院(中心)“助学公益岗”设置

    作为“四助”岗位的有力补充,各学院(中心)继续设置“助学公益岗”,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社会大额奖助学金获得者提供公益服务的平台,组织他们与受到学业警示的学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岗位数量原则上不少于本学院(中心)受学业警示学生人数的一半。“助学公益岗”为学生自愿参加,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20小时,不计报酬。助学公益岗每学年聘任一次,由学院(中心)负责考核。

    四、“四助”岗位招聘

    岗位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招聘学生,岗位招聘工作将于2018820-99日进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霍明云  联系电话:66782575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校内“四助”岗位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8625


    文:
    图: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