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7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山东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重点资助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聚焦的十大产业领域,遴选1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省财政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的资助,其中25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15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入我省招收情况较好的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其中,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设站单位近三年(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平均每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0人以上。申请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其中,海外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和当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三)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
(四)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五)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六)原则上申请人不得进入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
(七)入选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资助人选名单公布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并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项目”的不在申报范围。
三、申报名额
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可推荐1名申请人。
四、申报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自主联系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向流动站提交申请。
(二)单位推荐。各流动站负责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学校人事处。
五、材料报送
请各流动站于2017年11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422房间。具体申报表格、报送文件格式要求等内容可具体参见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www.sdhrss.gov.cn/pages/xxgk/xxgkml/rckfc/62974.html)。
六、有关要求
各博士后流动站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优秀博士积极参与,切实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对申请人资格及提交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此为契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博士全职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联系人:杜红凯
联系电话:66782516
电子邮箱:dhk@ouc.edu.cn
人事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