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海大公告

  • 首页  海大公告
  • 关于组织2017年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30来源:人事处 字号:

    各院(系)、重点实验室及相关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有进有出、有序流动、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制度,引导和鼓励青年教师更加积极努力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组织2017年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选聘工作。选聘以聘期考核结果和聘任条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当前状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评估师德师风、业绩贡献及发展潜力。现将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及聘任条件

    (一)到2017630日首聘聘期届满的“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首聘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或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被评为副教授;

    2.达到《从“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中选聘教师的条件》(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条件》)所规定的要求。

    (二)到20171031日第二聘期届满的“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第二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或合格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被评为副教授;

    2.达到学校副教授申报条件且已通过学校组织的副教授同行专家外审;

    3.达到《选聘条件》所规定的要求。

    二、选聘工作程序

    各院(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各单位岗聘委员会”)负责组织本单位“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的选聘工作。各单位须制定选聘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程序、时间安排、选聘专家组构成等内容,请于2017825日前提交人事处,并于学校审定反馈后组织实施。详细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

    (一)个人申报

    上述人员范围内有意继续在中国海洋大学工作的教师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首聘聘期考核及选聘申报表》(附件3)或《中国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第二聘期考核及选聘申报表》(附件4),其中聘期内已被评为副教授的教师无需申报;其他情况不申报的和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均不再聘任。

    填报的业绩截止到申报人的当前聘期截止时间。到20171031日前第二聘期届满的“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须先按时间要求申报,聘期截止前如有新的、可满足《选聘条件》的业绩,经单位同意,可予以补充。

    (二)专家组评议

    各单位成立教师选聘专家组,听取聘期届满教师的汇报,全面考察其履职情况、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提出推荐意见。专家组由7位(含)以上学风严谨、公道正派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须为正高)组成,须设组长1名,是否邀请校外、本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在专家组评议前安排同行专家外审。

    (三)单位岗聘委员会评议

    1.聘期考核

    各单位岗聘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进行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以聘用合同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为人师表、业绩贡献、聘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2.选聘评议

    各单位岗聘委员会根据选聘专家组推荐意见,结合聘期考核结果,提出选聘意见:

    1)到2017630日首聘聘期届满的“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或合格且达到聘任条件要求,经单位评议,可推荐聘任;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或合格但未达到聘任条件要求,原则上不再聘任,其中对于学科和专业建设急需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者,经单位评议,可推荐续签一个考察聘期,由单位出具推荐意见;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聘任。

    2)到20171031日第二聘期届满的“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或合格且达到聘任条件要求,经单位评议,可推荐聘任;聘期考核结果等次为优秀或合格但未达到聘任条件要求,不再聘任;聘期考核不合格,不再聘任。

    请各单位于913日前将选聘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提交至人事处。

    (四)学校审批及合同签订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单位的评议结果及选聘意见。对于同意聘任的教师,学校委托各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于首聘聘期届满同意续签一个考察聘期的,签订第二聘期聘用合同,第二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聘期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是聘用合同的核心内容,应与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相匹配,各单位在拟定聘用合同时务必要做到明确、科学、合理,易于考核评价。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岗聘委员会负责受理选聘工作中的相关申诉。

    (二)各单位教师选聘专家组、岗聘委员会表决时,实到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投票得票数达到实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方为表决通过;被评议人与评议人有亲属关系时,评议人须回避。

    (三)不再聘任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四)需要办理博士后出站或退站手续的“师资博士后”,按《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附件7)的规定办理,博士后出站的评审工作可结合教师选聘工作同步进行。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8


    附件

    1.从“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中选聘教师的条件.pdf

    2.工作进程及时间安排表.xls

    3.中国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首聘聘期考核及选聘申报表.doc

    4.中国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第二聘期考核及选聘申报表.doc

    5.中国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首聘聘期考核及选聘结果汇总表.xls

    6.中国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和“聘任制教师”第二聘期考核及选聘结果汇总表.xls

    7.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细则.pdf

    8.人事处联系方式.pdf


    人 事 处  

    2017年8月20日





    文:
    图: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