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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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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务处关于发放新学年学费收据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20来源:中国海洋大学 字号: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713日起财务处通过银行代扣与网上交费结合的方式面向全校开展新学年收费工作。财务处将代扣及815日(含)前网上交费成功的收据打印后于820日发放至学院,请各位同学注意查收。

    为保障财务工作顺利开展,尚未交费成功的同学请继续通过网上交费系统交纳学费、住宿费,财务处不再现场收取学费,816日后网上交费的收据分批次打印后发放至学院。

    友情提示:

    收费标准在物价部门收费许可的范围内,研究生学费、本科生学费分别根据研究生院、教务处提供的收费明细数据确定,住宿费根据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提供的住宿标准数据确定,如对所收费用有异议的,请与数据提供相关部门联系。

      

      

    财务处   

    2017820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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