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the HTML5 canvas tag.

海大公告

  • 首页  海大公告
  • 关于组织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7-05-12来源:人事处 字号:

    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青岛市委组织部等《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1.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下简称“市政府特贴专家”)的选拔范围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学校在编在岗人员。

    已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人才类奖项(高于市政府特贴)和正在管理期内的青岛拔尖人才(含参加2016年拔尖人才推荐选拔进入考察公示范围的人员)等人员,不在选拔范围。

    2.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以下简称“特聘专家”)的选拔对象是学校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推荐名额

    按通知要求,学校可推荐市政府特贴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类)1名;特聘专家国内、国外专家各1名。

    三、推荐条件

    (一)市政府特贴专家(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类)

    热爱青岛,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2012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是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在我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行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及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以及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或在技术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应用中,业绩突出,成为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4.在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及科技咨询工作中,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和调控、地区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战略及重大项目进行科学论证,效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5.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教学、科研并重并取得突出成绩;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水平和能力均为同行所公认;

    6.为发展我市的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奖项的宣传、文化、艺术工作者;从事专职体育教练工作,其执训的运动员在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中成绩卓著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特聘专家

    特聘专家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般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近五年内(2012年以来)业绩、成果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提供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解决关键技术和科研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助推蓝色经济发展,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进步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围绕我市蓝色经济建设及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及急需紧缺专业,为我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为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

    6.其他方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请人填写《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请表》(附件2)或《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申请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于517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1份送至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电子版发至lzb@ouc.edu.cn。同一项目申请两人以上的请排序。

    (三)学校审议

    学校审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对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召斌

    话:66782519

    附件:

    1: 青岛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工作的通知》

    2: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申请表

    3: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申请表


    人事处   

    2017512




    文:
    图: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