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导师、博士研究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见附件1)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见附件2)文件的要求,现将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
“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指标见附件3),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2.本批次申请日期截止前未满31周岁(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的可以申报)。
3.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4.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学科和研究领域。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二)申报流程
1.申请人网上填写申请书。2017年2月20日后可网上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申请书(见附件4)。
2.申请人准备纸质材料。以下各类材料各准备两份。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共计3份。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可登录“博新计划”信息系统下载相关模板,见附件5)。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1)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提交申请书,上传博士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2)将“(二)2”中的材料按照1-4的顺序分别装订成两册交至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好后(汇总表见附件6)于2017年3月7日前报送学校人事处行远楼422房间。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因另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本年度暂不受理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的博新计划申请。
(二)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三)希望各位导师积极招收优秀博士毕业生参与博新计划,同时欢迎优秀博士毕业生应聘我校博士后。
(四)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7)。
附件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专家评审指标.docx
附件5: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7:人事处联系方式.doc
中国海洋大学人事处
2017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web.ouc.edu.cn/rsc/e8/67/c4042a5949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