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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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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周)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5-12来源: 字号:

    全校各单位:

    5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今年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5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1617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单位要以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宣传周为重要契机,加强日常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学习防灾减灾和急救逃生知识,有进行防灾避险安全演练,切实增强防灾减灾基础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侵袭,最大程度保障学校师生安全,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单位所辖校舍(围墙)安全、消防安全、雨季汛期等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集中开展全面、系统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做到不遗漏一栋校舍、不放过一处隐患。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汇总分类上报。具体分工如下:

    1、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防灾减灾工作负责人。

    2、各学院(部处、中心)对所辖区域进行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3、后勤集团物对校园公共区域(教学楼、宿舍区、园区、道路、公共设施)进行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4、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对尚未完工的施工工地、围墙进行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5、保卫处对消防设施、各校区门口及校园周边存在的灾害风险隐患进行排查。

    6、房地产办公室对尚未分配的房屋、土地进行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7、有出租、出借房屋的单位对所辖各经营网点进行地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三、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因地制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救互救技能,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具体分工如下:

    1、各单位利用周四学习时间加强日常防灾减灾宣传教育,观看相防灾减灾和急救逃生影像资料,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防灾避险安全演练。

    2、教务处、社会科学部组织相关教师利用课堂,传授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将其与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紧密结合。

    3、学生处、团委发挥学生会、社团优势,开展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教育。

    4、 各学院团委利用形势政策课,对学生加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5、宣传部、新闻中心开展多样性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共区域宣传。

    四、相关资料上报与整改

    各单位对自查结果(包括无隐患)宣传情况及效果进行汇总后,于2016518日前书面(同时发送电子版)报至各职能部门。汇总落实后进行逐一整改。

    1、消防和校园安全相关内容报至保卫处;

    联系人:蒋仲青 电话:66782249邮箱:baowei@ouc.edu.cn

    2、防震和房屋安全相关内容报至房地产办公室;

    联系人:吴俊龙 电话:66786686邮箱:wjl@ouc.edu.cn

    3、围墙、工地、道路、防汛安全,宣传情况及效果相关内容报至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联系人:汤占利电话:66781817  邮箱:hq@ouc.edu.cn



    中国海洋大学

    201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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