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8 阅读: 1175 添加: manager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附件1)和农业部《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5]2号,附件2),现将做好我校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应用基础研究中有重大科学发现,或者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其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且排名在前五名或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对农业科技发展或者对农业、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在农业应用研究技术或者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农业科技工程、计划、项目等过程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且排名在前五名的重大科技成果2项以上,并对农业生产产生重大推动作用;

(三)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成果推广普及率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四)在“三农”问题软科学研究领域,提出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性建议,或者在理论、方法上有重大创新,并被国家、省部级单位采纳应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二、推荐名额

中华农业英才奖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奖励人数不超过10名。按农业部通知,我校原则上限推1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附件3),报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

各单位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请于611日前将申报人的《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电子版发至lzb@ouc.edu.cn

(三)学校评议

学校成立评选推荐委员会评议并确定推荐人选。对学校确定的推荐人选,人事处将通知准备其它申报材料。

四、材料要求

请填写《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附件4),并准备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以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

请于629日前将《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一式5(A4纸双面打印)、《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一式3份(A3纸单面打印)、附件材料1套报送人事处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行远楼418),电子版发至lzb@ouc.edu.cn

、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召斌

联系电话:66782519

E-maillzb@ouc.edu.cn

 

附件:

1: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doc

2:农业部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3: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xls

4:第五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doc

 

 人事处

科技处

201568

 

  校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鲁ICP备05002467号-1  版权所有©中国海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