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6 阅读: 3152 添加: 系统管理员

全校教职工:

  接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局通知,我校有部分年收入超过12万的教职工至今未自行纳税申报,2014年收入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15331。为避免最后期限申报人员众多,申报渠道堵塞,导致不能按时申报的结果,请达到申报标准的教职工提早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造成的罚款和滞纳金由本人负责。

申报说明及注意事项见海大校园网-海大公告-关于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通知:

http://www.ouc.edu.cn/7e/14/c332a32276/page.htm

 

 

财 务 处  

201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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