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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作者:李华昌发布时间:2014-09-14来源:研究生院 字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等文件要求,中国海洋大学于2014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对2014级及以后研究生全面施行新的奖助政策。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研究生奖助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了三个重要文件:《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字〔2014〕13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字〔2014〕14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海大字〔2014〕15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有助于学校师生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方案》的有关内容,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结合上级有关政策和以上三个文件对2014级及以后研究生奖助政策进行了解读。

        1. 《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生源质量,充分调动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全面激发研究生教育的活力,促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2.《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方案所称研究生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入学时人事档案已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年8月30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改革后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构成如何?

        改革后的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包含以下三大部分:
        (1)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3)专项奖学金
        ①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②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③毕业研究生赴西部和基层地区就业奖学金
        ④其他由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改革后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以下三大部分:
        (1)国家助学金
        (2)“三助”岗位津贴
        (3)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
        ①减免学费
        ②入学“绿色通道”
        ③特殊困难补助
        (4)国家助学贷款

        4.《方案》中的学业奖学金与以前的学业奖学金有什么不同?

        新的学业奖学金在确保原有学业奖学金奖励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对博士研究生和综合排名前80%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的奖励力度。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以及二、三年级综合排名后20%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水平与原有学业奖学金相应奖励水平相同。

        新的学业奖学金与以前学业奖学金相比,整体奖励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但绝不是人人增长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而是要通过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引导研究生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从而达到“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的学业奖学金设立目标。

        5. 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获得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其中“高水平大学”如何界定?

        “高水平大学”由各学院根据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本科学习阶段所在学校的综合实力、本科专业学科水平及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的相关程度等因素提出名单,学校审核后确定并定期更新。

        6.《方案》中的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政策与以前的“助研”助学金政策有什么不同?

        (1)新政策将研究生按照学科特点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分别是:
        Ⅰ类指海洋环境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海洋生命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药学院、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的研究生;
        Ⅱ类指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基础教学中心、数学科学学院、社会科学部的研究生。
        (2)对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有以下几点变化:
        ①取消了招生计划统筹费;
        ②博士生导师必须为Ⅰ类博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发放5000元“助研”岗位津贴、必须为Ⅱ类博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发放1500元“助研”岗位津贴,否则学校将停止其次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③硕士生导师必须为Ⅰ类硕士研究生每年最低发放2000元“助研”岗位津贴、自主为Ⅱ类硕士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
        ④文件规定的金额均为最低值,学校鼓励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为研究生发放合适的“助研”岗位津贴。

        7.《方案》中各类奖助政策的年限是多少?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的精神,改革后研究生各类奖助政策的年限一般为不超过所在专业的基本学制年限,在基本学制内,按照实际修业年限享受各类奖助政策。我校现行的基本学制为博士研究生3年,硕士研究生2—3年。各专业实际修业年限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秘书。

        8.《方案》中的各类奖学金是否可以重复获得?

        原则上各项奖学金可以重复获得;原则上当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参加当年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评选;同一年度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在申请学业奖学金的过程中,原则上申请人只能使用评选学年内取得的成果;在申请除学业奖学金之外的其他各项奖学金时,原则上同一学术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9.《方案》实施后研究生的整体奖助水平如何?

        为了方便广大研究生了解《方案》实施后研究生的整体奖助水平,研究生院绘制了《博士研究生奖助水平一览表》和《硕士研究生奖助水平一览表》,详见2个附件。

        10.《方案》实施后原有研究生荣誉称号、专项奖学金是否继续评选?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中规定的各类荣誉称号将继续按照文件规定评选。各类由学校、社会机构或个人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按照出资人的意愿和规定的条件继续评选。

        11.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交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如何办理入学报到及注册手续?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新生,可以通过入学“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入校学习,在开学后3个月的时间内通过自主筹集或者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缴纳学费后方可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正式学籍。

        12. 研究生可否在收到奖学金之后再缴纳学费?

        研究生缴纳学费后才能完成注册手续,正式取得学籍,之后才能有资格享受本《方案》中规定的各项奖助政策。

        13.如果同学和老师们对《方案》的某些细节有疑问,应当与哪个部门联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院设办公室,联系人:王亮老师;邮箱:dgb@ouc.edu.cn;联系电话:66782549。

    附:

    博士研究生奖助水平一览表

    博士研究生(Ⅰ类)

     

    第一层次8%

    第二层次8%

    第三层次14%

    第四层次70%

    一年级

    2.2万元/年 (不含国奖、校长奖学金)

    二、三年级

    5.5万元/年

    4.5万元/年

    2.5万元/年

    2.2万元/年

    博士研究生(Ⅱ类)

     

    第一层次8%

    第二层次8%

    第三层次14%

    第四层次70%

    一年级

    1.85万元/年 (不含国奖、校长奖学金)

    二、三年级

    5.15万元/年

    4.15万元/年

    2.15万元/年

    1.85万元/年

    备注

    一年级博士

    二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国家助学金1.2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5万元-学费1万元=2.2万元

    二、三年级

    第一层次

    国家奖学金3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国家助学金1.2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5万元-学费1万元=5.5万元

    二、三年级

    第二层次

    博士生校长奖学金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国家助学金1.2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5万元-学费1万元=4.5万元

    二、三年级

    第三层次

    一等学业奖学金1.8万元+国家助学金1.2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5万元-学费1万元=2.5万元

    二、三年级

    第四层次

    二等学业奖学金1.5万元+国家助学金1.2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5万元-学费1万元=2.2万元

    金额说明

    因助研经费最低标准不同,Ⅱ类研究生比Ⅰ类博士研究生各等次均低3500元/年


    硕士研究生奖助水平一览表

    硕士研究生(Ⅰ类)

     

    第一层次5%

    第二层次15%

    第三层次60%

    第四层次20%

    一年级

    1.1万元/年(含优秀生源奖学金)

    0.5万元/年(不含国奖)

    二、三年级

    3.2万元/年

    1.2万元/年

    0.8万元/年

    0.5万元/年

    硕士研究生(类)

     

    第一层次5%

    第二层次15%

    第三层次60%

    第四层次20%

    一年级

    0.9万元/年(含优秀生源奖学金)

    0.3万元/年(不含国奖)

    二、三年级

    3万元/年

    1万元/年

    0.6万元/年

    0.3万元/年

    备注

    一年级硕士

    (含优秀生源奖学金)

    优秀生源奖学金0.6万+三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2万元-学费0.8万元=1.1万元

    一年级硕士(其他)

    三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2万元-学费0.8万元=0.5万元

    二、三年级第一层次

    国家奖学金2万元+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2万元-学费0.8万元=3.2万元

    二、三年级第二层次

    一等学业奖学金1.2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2万元-学费0.8万元=1.2万元

    二、三年级第三层次

    二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2万元-学费0.8万元=0.8万元

    二、三年级第四层次

    三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国家助学金0.6万元+助研岗位津贴0.2万元-学费0.8万元=0.5万元

    金额说明

    因助研经费最低标准不同,Ⅱ类研究生比Ⅰ类硕士研究生各等次均低2000元/年

    本表格按照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测算,实际学费高于8000元/年的研究生待遇水平按照其实际学费情况另行测算

     
    文:左伟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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