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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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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庆祝建校90周年”中国海洋大学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作者:4174发布时间:2014-04-11来源: 字号:


     

    各部门工会、各院系团委,离退休同志、海大校友:

    为迎接中国海洋大学建校90周年,充分展现我校师生员工和广大校友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艺术修养,学校工会、团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校友会,将联合举办“庆祝建校90周年”中国海洋大学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展人员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在校学生、离退休人员及校友均可参加投稿。

    二、征稿内容和形式

    1.征稿内容:作品要紧紧围绕庆祝建校90周年这一主题,回顾学校改革发展建设成就,展示海大人的精神风貌。

    2.形式:分为书法类(包括篆刻)、绘画类和摄影类三种。

    三、作品规格及要求

    1.书法类(含篆刻、硬笔书法)

    书体不限,作品规格不小于4尺对开宣纸,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篆刻印屏为4尺3开,印拓不少于8方(如附边款不少于2方);硬笔书法作品规格以A4复印纸或硬笔书法专用笺为准。书法、篆刻作品,内容形式不拘,一般以竖式为宜。草书、篆书等形式请另注明文字内容。

    2.绘画类

    原则上画种不限,以中国画、油画、水粉画、素描为主。作品规格不小于4尺对开宣纸,最大不超过6尺整张宣纸,一般以竖式为宜,另请附上作品名称。
      3.摄影类

    数码照片、光学照片均可,作品单幅或组照均可,风格不限。纸质照片大小以8-16寸为宜;数码照片文件大小应在5MB以上(数码相机不低于800万像素),不接受电脑软件制作或合成作品;应注明作品名称、简介。

    4.报送书法、绘画类作品不需装裱,作品入选后由学校统一装裱。摄影作品每人限报5幅,组照不超过2组。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四、征稿时间及提交方式

    1.征稿时间:2014年4月15日--6月30日。

    2.提交方式:来稿以单位推荐形式统一上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投稿。

    ①在职教职工:由各部门工会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征集作品与附件(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类)报至校工会办公室 (行远楼215室),联系人:管心,电话:66782079,电子信箱:gonghui@ouc.edu.cn。

    ②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由各院系团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征集作品与附件(包括纸质和电子版两类)报至校团委(行远楼322室),联系人:李文庆,电话:66781829,电子信箱:qdlwq@ouc.edu.cn。

    ③离退休人员:由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投稿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报至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联系人:赖冰心、王红军,电话:82032201  85901197,电子信箱:ltxc@ouc.edu.cn

    ④校友: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报送到学校校友会。联系人:马爱东,电话:82032177,电子信箱:xiaoyouhui@ouc.edu.cn

    五、展出时间与地点

    展览拟于2014年10月13日--10月31日在崂山校区图书馆展出(届时详见通知)。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征稿截止后,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所有书画、摄影稿件进行评选,评出入展作品若干件,装裱展出,并视情况结集出版《中国海洋大学师生书画摄影作品集》;同时对展览作品进行评奖,按教工和学生分别评出书画、摄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其它事项

    1.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发动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2.参展作品要求原创原件,纪实类摄影作品须忠实于原事件,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3.展览结束后,作品原件退回。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作品登记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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