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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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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征选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作者:629发布时间:2014-04-10来源: 字号:


     

    全体在校生及相关校友: 
      为培育我校学生创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现征选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进行重点扶持。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尚未注册但创业项目基本成熟,符合扶持条件的校园团队或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 
      2、孵化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4、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5、项目(公司)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校友(毕业时间在20126月以后),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学校的管理; 
      6、发起人拥有创办公司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公司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二、申办程序 
      孵化项目需以自主创业团队为载体,在校生创业需有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已毕业校友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 
        1)入驻基地申请书;  
        2)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章程; 
        3)公司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2、经过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初步审查、导师团评议、综合平衡后审批; 
      3、通过审批的公司签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 
      4、公司搬迁入驻。 
      三、扶持政策 
      1、免费提供指定的经营场所,并为入驻公司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备; 
      2、对公司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公司代码、银行开户手续提供指导;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公司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协助公司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四、报名时间 
      请于4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崂山校区行远楼303),并将电子版发至qiaobg@ouc.edu.cn  
      联系电话:66782140   联系人:乔宝刚

    附件:1、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书 点击浏览该文件

         2、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点击浏览该文件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448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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