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站讯 今年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30周年。11月22日至24日,由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主办的主题为“中国与海洋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署3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党委副书记李耀臻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研讨会以庆祝《公约》签署三十周年为契机,邀请海内外海洋法领域的专家学者,对《公约》的法律制度加以深入地探讨,重点分析我国的海洋权益面临的挑战,分析解决当前困境的对策及策略。会议主要围绕六个议题“气候变化对海洋法的新挑战”、“海洋环境保护”、“《公约》的适用”、“海洋资源开发与海上安全”、“可持续渔业与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管理的新发展及极地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气候变化议题中,学者们对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等海洋自然条件的影响进行了解析,认为在气候变化这类全球环境问题面前各国应积极采取行动通过“碳捕捉与碳封存”等技术手段,切实对气候变化做出应对,避免应气候变化导致的环境灾难;海洋环境保护议题中,探讨了溢油、海洋外来物种入侵给海洋环境造成的损害,以及《公约》有关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和油污发生在国际航行海峡等特殊水域时采取的应急措施;海洋资源开发与海上安全议题中,对海底铺设海底电缆、海洋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进行分析,并探讨了海盗引发的海上安全问题;可持续渔业与生物多样性议题中,对可持续开发渔业资源以及中国渔业发展、渔民生活现状交换了意见;海洋管理的新发展及极地问题议题中,分别就北极理事会观察员身份、北极治理、中国北极科考活动、北极能源开发及北极航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过程中,各国学者畅所欲言,交换了学术观点,厘清了学术难点问题。
法政学院党委书记崔凤参加开幕式。法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刘惠荣教授,薛桂芳教授等在研讨会上作主题发言。来自美国、英国、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韩国等国的近30名专家学者与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文科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开幕式。
文/图:金松

合影
背景资料: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概念做了界定。对当前全球各处的领海主权争端、海上天然资源管理、污染处理等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裁决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