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学院交流会的通知

时间:2015-10-25浏览:4099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为科学编制、有效衔接学校规划、专题规划和学院规划,现安排本阶段的交流会如下:

一、会议分组及时间地点

1.海洋生命科学与技术组

海洋生命学院、医药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海洋生物多样性与进化研究所

时间:112日(周一)上午8:30

地点:鱼山校区胜利楼会议厅

2.海洋科学、工程技术组

海洋与大气学院/物理海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化学化工学院/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地球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数学科学学院

时间:114日(周三)上午8:30-11:3014:00-17:00

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一会议室

3. 人文社会科学组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政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基础教学中心、社科部

时间:115日(周四)上午8:30

地点:崂山校区图书馆第一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学校党政领导,各重点专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各相关学院(实验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学院选定本院代表2-3人。

三、会议议程

1. 听取学院“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设想(主要思路、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主要措施),以及对学校“十三五”规划的具体意见与建议(15分钟);

2.听取学院代表的发言;

3. 交流讨论。

四、注意事项

1.海洋生命科学与技术组、人文社会科学组可根据会议进度适当延长至下午。

2.学院要深刻领会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部署会精神,站在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和角度来谋划编制学院规划。

3.学院参会人员应多元化,做到点面结合。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汇报(PPT)时不局限于写作框架,要聚焦问题、着眼未来,谈想法、谈办法,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以期破解制约学院发展的瓶颈;学院自行选定2-3位代表在交流会发言,要提前深入、系统思考,聚焦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为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会议向其他组学院参加人员开放。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海波  66782626liuhaibo@ouc.edu.cn

        黄鲁粤  66782306hly@ouc.edu.cn

 

“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