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增列工作,学校定于2018年1月20日至21日举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的答辩评议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分组 | 涉及学院 | 地点 | 时间安排 |
地球科学 | 海洋与大气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海洋地球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 崂山校区 图书馆第一会议室 | 1月20日8:30-16:00 |
工程技术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人文与社会科学 | 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法政学院 | 崂山校区 图书馆第一会议室 | 1月21日8:30-11:30 |
生命科学与技术 | 水产学院、海洋生命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药学院 | 胜利楼会议厅 | 1月21日13:30-18:00 |
说明:1、现场汇报采取PPT汇报的形式,汇报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
2、可参加答辩人员名单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3、具体答辩时间和PPT汇报材料提交时间由研究生院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相关教师;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答辩的教师,可委托他人代替答辩。该类情况必须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共同签署委托书,纸质版委托书须于1月17日前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相关要求
1、专家评委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规定,相关教师应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校规校纪;若发现违纪问题,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相关教师认真、严谨准备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与公示材料相一致。如出现学术不严谨或学术不端行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联系人:于振涛
联系方式:66786705,崂山校区行远楼137室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