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guanli03发布时间:2017-06-23浏览次数:3527

各相关教师:

为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学校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协商,拟组织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两年拟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选拔,申请各类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教师。

二、培训安排

1、入学测试

时间:2017723日(周日)上午830-1100

将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是否能入学并进行分班,外语程度达不到高级班入学标准的学员不允许参加该高级班培训。

地点届时通知。

2、三阶段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7724日—812日,总计:140课时

上午:第一、二节830-1000,第三、四节 1015-1145

下午:第五、六节1330-1500,第七、八节 1510-1640

注:84日休息一天。

第二阶段(上课地点:中国海洋大学)

培训时间:20179-201711月,每周末利用一天集中学习。

总计:80课时

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第三阶段(上课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报到时间:2017123日(周日)

培训时间:2017124日—20171222日,总计:80课时

注:周一至周六上课,周日休息。

三阶段学习总计课时:300课时,包含听力、口语、阅读、写作四门课程。

三、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培训结束后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外语统考。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统考成绩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可参加下一期的培训和考试,根据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结业考试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出国培训部。

(二)学员要求

1、被录取学员须按照培训部要求完成相关学籍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规定参加培训。

2、保证出勤时数,未按要求完成者(缺课达到30课时),不能参加结业统一考试。

四、培训费用

学费6500/人(含教材、资料),学费先由参加培训的教师个人支付,对于取得考试合格证且在合格证有效期内获得学校推荐资格者,学校将报销全部学费。

交款方式:

1、学费采用转账方式;第三阶段住宿费报到时在住宿地点直接支付。

2、转账汇款:(请务必注明所在单位名称、学员姓名及款项<培训部学费>,转账凭证请拍照保存以便核实。

名:东北师范大学

开户行:中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

号:160401404399

转账时间:2017723-25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培训者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并于6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zyf@ouc.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参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英语培训”字样。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周益锋

联系电话:66782526

http//pxb.ne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培训部网址)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教师英语培训报名表.xls

  

  

人事处   

2017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