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guanli03发布时间:2017-06-14浏览次数:1578

全校各单位、全体师生:

为庆祝第33个教师节,引导更多的人关注教育、关爱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在全校范围内举办系列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的读书生活”教师征文活动

(一)面向对象:全校教职工

(二)征文要求:

征文主要围绕读书给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带来的收获、由阅读引发的对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感悟、用读书的成果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经验或体会等内容展开,具体要求如下:

1.主题鲜明,材料鲜活,案例典型,时代感强,条理清晰,语言精练,文笔流畅;

2.密切结合教师读书和教育教学及学校管理的实际,做到朴实真切,言之有物。

3.文体不限,题目自拟,格式规范,文末注明引文出处,字数不限。

(三)征文评选:山东省教师工作处、山东教育社联合组织进行集中评选,活动共评出一等奖100名、二等奖300名、三等奖500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优秀作品将在《山东教育报》刊登。

二、“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学生征文活动

(一)面向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二)征文要求:

1.诗歌、散文、随笔等体裁不限,诗歌原则上不超过50句,散文、随笔等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

2.题目自拟,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尽情抒发对老师的感恩之情,阐释自己对好老师的认识与评价。

(三)征文评选:山东省教师工作处、山东教育社将组织评委会对报送的征文分组进行评选,活动共评出一等奖200名、二等奖600名、三等奖1000名,颁发证书予以表彰,优秀作品将在山东教育社相关刊物上刊登。

三、投稿方式和截止时间

教师征文(电子版)请于629日前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宣传部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66782734;邮箱:xcb@ouc.edu.cn

学生征文(电子版)请各学院(系)团委于629日前择优报送至校团委,学校将择优推荐50篇左右学生征文上报省教育厅。团委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6782782;邮箱:tuanwei@ouc.edu.cn

四、其他要求

1.征文题目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院系、联系电话;

3.提交作品须原创,严禁抄袭、剽窃和代笔,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党委宣传部 团委 

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176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