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13浏览次数:1120
全校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防办关于开展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工作要求,定于2014年11月14日上午10:00-10:20组织防空防灾警报试鸣演练,请全校师生在警报发放中,注意听辩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和灾害警报信号。
一、防空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二、灾情警报音响信号的发放程序及信号规定
鸣15秒,停10秒,再鸣放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2分钟。
三、试鸣时,四种警报信号之间间隔3分钟。
党委武装部
2014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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