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 阅读: 3000 添加: 管理员

全校教职员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明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纪律,切实将师德考核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防范和纠正不正之风,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员岗位聘任等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申请人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以任何形式递送个人申报材料。

2.严禁申请人通过登门拜访、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形式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打招呼、说情、拉票等。

3.严禁申请人向评委或通过他人向评委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以各种理由宴请评委或为评委安排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严禁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接受请托、假公济私、徇私舞弊,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接受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在评审结果公布之前泄露有关评审信息。

5.申请人若违反上述要求,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将向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职员岗位聘任委员会等通报,并视情节给予申请人批评教育、取消本年度申请资格、取消聘任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者根据党规党纪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中国海洋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6.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若违反上述要求,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评聘工作资格,情节严重者根据党规党纪和《中国海洋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师德宣传、教育、监督、考核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以律己,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各级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等;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校规校纪等,自觉捍卫职业尊严,珍惜教师声誉,提升师德境界,提高师德践行能力。

8.学校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教职工反映的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9.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严禁恶意或不负责任的举报。

人事处举报电话:66782517   电子信箱:rsc@ouc.edu.cn

监察处举报电话:66782733   电子邮箱:jiancha@ouc.edu.cn

特此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9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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