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学生参加青岛市2020年度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并缴纳医保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4 阅读: 10297 添加: 管理员

各学院(中心):

我校学生参加青岛市2020年度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凡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在职、非全日制学生和2019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及档案未转入中国海洋大学的研究生等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青岛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待遇

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或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查询相关政策及解读。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成功缴纳医保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规定的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

各学院(中心)组织学生在1113日(周三)22点前及时登陆财务处网站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pay.ouc.edu.cn)按照报名及缴费流程(附件2)缴纳医保费,之后系统将永久关闭。缴费成功即视为参保,否则视为弃保。弃保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放弃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声明》(附件3)交至所在学院团委,学院汇总收齐后交至校医院预防保健科。

四、缴费标准

青岛市2020年度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学校为参保学生补助60元,学生个人缴纳90元。

五、工作要求

医疗保险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中心)广泛宣传,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认真做好参保缴费组织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医院 6678244082031572,邮箱lshyufang@ouc.edu.cn


附件1:海大字〔2015〕12号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全日制学生参加青岛市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报名及缴费流程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学生放弃参加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声明




后勤保障处校医院

201910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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